您聽過「東部發展條例」嗎?去年(99年),政府終於對缺乏中央關愛花蓮、台東提出給予資源的草案。從未被關注的台東和花蓮,終於得以享有社會福利資源。但除了社福資源,草案中卻擬定「土地開放」政策,讓地方政府有權進行「它們喜歡、想要的開發」,要讓花東的美麗海岸,在2011年進入「BOT2.0」的時代!

       即將在立法院闖關的東發條例,雖聲稱將以「資源永續」方式促進花東發展,但在草案內卻大量排除土地相關法規,要把國公有土地快速釋出給財團利用、強勢趕走社區居民,犧牲人民權益及環境成本。

尤其近年在原住民土地上不斷發生的土地爭議更是遍地烽火:美麗灣渡假村BOT霸占刺桐部落世代維生的海灣;港口部落石梯坪世耕土地,因為鄉公所一句「文件遺失」,就將土地從族人手中變到國有財產局;Towapun部 落是花蓮市最具完整性的部落,但是政府人員振筆一劃,整個部落瞬間成了公共設施的用地,瀕臨消失;土地問題不及備載,卻在原民在爭取土地權的同時普遍性得 到相關單位的忽視,鑑如台東縣長黃健庭得敗訴判決後,縣府仍強行核發執照。黃健庭回應「美麗灣開發案」爭議,卻意指原住民「長期占用」土地…

       詳細訴求請見 東土一斤三十兩 部落格,邀請大家一起了解連署,即使您不是居住在台灣或台灣東部的朋友,對於這樣不公不義的事情,也懇請您一同來協助連署,懇謝您的認同,請大家告訴大家,謝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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